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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11 00:00:00   浏览:

    各分工会:

    根据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开展的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师德建设,提高教师的师德水平,树立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的良好形象,充分发挥先进人物的榜样示范作用,弘扬崇高的师德风范,校工会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标分配

    按照分工会人数50人以下推荐1名、50人以上推荐2名的规定,学校将对评选出来的约40名师德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并从中推荐1名参加省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的评选。

    二、推荐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政治立场坚定。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把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到教学管理工作全过程,自觉践行并大力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学生健康成长。

    (二)有优秀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精湛的技术技能。热爱教育工作,无私奉献,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华传统美德。知识功底扎实、教学能力过硬、教学态度勤勉、教学方法科学,平等对待学生,尊重学生个性,理解学生情感,包容学生的缺点和不足。

    (三)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工作中成绩突出。

    (四)推荐对象主要为一线教职工。

    三、推荐程序与评选办法

    (一)民主推荐。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应采取民主推荐的方式产生,候选人名单应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二)评审公示。校工会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评审,推荐1名省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并在学校予以公示。

    (三)表彰奖励。对推选出来的师德先进个人,学校拟在教师节前夕予以表彰奖励,授予“师德先进个人”称号,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包括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A3纸双面打印,骑马订,一式二份)和3000字详细事迹材料,事迹材料标题用2号方正小标宋,加黑,正文用3号仿宋,一级标题用3号黑体,行间距为27磅,页边距为27毫米,页码居中。

    (二)各单位务必于5月26日前将事迹材料报送校工会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弃权。同时将事迹材料电子稿发送至工会邮箱(gonghui@lynu.edu.cn),或OA邮箱。

    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这次师德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和时间要求,高质量完成评选工作。

    附件:洛阳师范学院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

    洛阳师范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5年5月20日

    附 件

    洛阳师范学院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

    姓 名:

    推荐单位:

    填表日期 2015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严格按照表格规定要求如实填写,不得遗漏项目。

    2、凡报候选人身份及事迹材料,必须真实可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或被举报,即取消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推荐单位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政治面貌

    民族

    学历(学位)

    工作单位

    职务

    职称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公示情况:何时、以何种方式进行了公示。

    (推荐单位填写)

    何时何地受过何奖励

    分工会意见

    分工会意见(盖章)

    2015年 月 日

    党组织意见(盖章)

    2015年 月 日

    学校工会、党组织意见

    校工会意见(盖章)

    2015年 月 日

    党组织意见(盖章)

    201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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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条:关于开展教学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