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班子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第一条 为了提高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政治理论水平,提高运用科学理论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指导工作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根据校党委宣传部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中心组学习参加人员:院党政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根据学习内容的不同,必要时可以扩大到党总支委员、党支部书记和办公室主任等。
第三条 学习时间:每月学习一次,全年不少于10次,原则上在每月最后一个周一上午的10:00—12:00。
第四条 学习内容:党委宣传部安排的学习内容和党总支拟定的其它学习内容,一次学习一个专题。
第五条 学习形式:中心组学习在自学的基础上以集中学习为主。
第六条 有关要求:
(一)党总支根据党委宣传部的工作要点在年初制定学习计划;
(二)中心组成员要按时参加学习,如有特殊情况须向党总支书记请假,事后主动补上学习内容及心得体会;
(三)中心组成员学习时要做好笔记,并在《党总支中心组理论学习手册》中认真填写学习记录和心得体会;
(四)中心组成员每年至少要发表理论学习与研究文章或者撰写工作调研报告一篇;
(五)理论研究文章、撰写的调研报告和《党总支中心组理论学习手册》学期末交党总支备查。
教职工理论学习制度
为了进一步增强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学习内容: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上级领导的重要讲话、重要时事新闻、警示教育内容和党委宣传部安排的其它学习内容等。
第二条 学习时间:每半月一次(双周星期四下午),每次1小时。
第三条 学习形式:集中学习、讨论;个人自学,交流;参观考察或者实地学习。
第四条 参学对象:院在编在岗的全体教职工。
第五条 学习纪律:全体教职工不得旷会,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教职工要事先向党总支书记请假;会议的出勤情况要与院内岗位津贴发放挂钩。
第六条 学习组织:教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由院党总支组织进行。
第七条 学习要求:参加学习人员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每人在每学期期末向党总支交一份学习体会(不少于15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