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与社会学院特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制度
2022-06-20 18:42  

法学与社会学院特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制度

(法社院政[2022]40号)

 

一、特殊学生问题的处理事关学校平稳运行的大局,稳定是第一要义。稳定是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所有教职工,尤其是学生工作者都要有强烈的敏感性和责任感,在对特殊学生的发现、解决、处理等中严格遵守此制度。

二、特殊学生的分类,特殊学生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业困难学生”、“就业困难学生”、“受违纪处分学生”、“心理疾患学生”、“有宗教信仰学生”。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尤其是特困生,要在新生入学时就要观察,根据学生填写的学生卡片等资料了解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尤其是对孤儿、单亲家庭的学生重点关注。安排学生干部平时多观察了解,在有学生因病致贫、因家庭重大变故致贫的时候要能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各辅导员要形成台账。在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企业助学金等方面给予重点帮扶,同时介绍有能力的同学做勤工助学、家教、兼职等,帮助这部分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四、学业困难学生,每个学期末的成绩出来后,教务办向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供各年级考试不及格学生名单,学工队伍根据所负责年级对学生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和学生见面,了解学生学习跟不上的原因,并对其进行学业预警,在累计达到三门不及格的时候要通知其家长,让家长了解孩子在学校的学习情况。同时要安排学习好的同学结成一对一的帮扶对子进行帮扶。在专业基础很差,根本没有办法完成学业的学生,要讲明学校有关毕业资格的政策,让学生有思想准备,或帮助其尽早转专业,转到难度较小的专业学习。

五、就业困难学生,这部分学生在进入高年级时会有一定的焦虑表现,要注意发现,这部分学生往往是和家庭经济困难、学业困难、心理问题学生是交叉的,多重因素也会造成他们非常不自信。对这部分学生要尽早发现,尽可能多的为他们提供一些实习、实践机会,让他们在工作中树立信心,加强对他们的就业方面的指导,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此类同学。

六、受违纪处分学生,在违纪情况发生后,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引导,让学生认识到危机的危害性,根据学校解除处分的条件,要给学生讲明日后的努力方向,让学生努力去达到要求。发现他们身上的闪光点,并给予鼓励和表扬,把坏事变成好事,

七、心理疾患学生,有些学生的心理问题不是在大学期间才有的,而是受家庭、经历等多方面因素造成的,但在进入大学时隐瞒了这种情况,因此有一定的隐蔽性。辅导员要重点关注在新生入学后进行的心理筛查后需要重点关注的对象,同时安排学生干部在日常生活、学习中多观察,发现早,处理早,占据工作的主动。日常对有心理疾患的同学要多关心,动员班上同学集体进行帮扶。发现此类学生后要在第一时间和家长取得联系,讲明情况,在严重的情况下要让家长带孩子到专业的心理医生处咨询,在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情况下,安排学生休学,休学期满后在符合条件医院的证明下复学,在两年内仍不能恢复正常的话,建议家长申请学生退学。

八、宗教信仰学生,在学生入校时做好调查工作,学生卡片上要显示有无宗教信仰这一项。摸底完成后,要了解学生有宗教信仰是受家长影响还是自发信仰宗教。跟学生讲明,国家的宗教政策,宗教信仰自由,但是任何人不能在学校进行传教或是布道,这是违法行为。同时尽最大努力进行转化工作。告知学生不能参加邪教的集会。

 

二〇二二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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