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与社会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制度
2022-06-20 18:41  

法学与社会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制度

(法社院政[2022]37号)

 

为了维护和增进大学生的心理健康,促进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和身心的健康发展,特建立本制度。

一、教育内容

(一)大学生心理健康标准;

(二)大学生心理异常类型、特征及原因;

(三)大学生心理健康的自我维护和自我调节的方法;

(四)介绍简单易行的干预方法。

二、教育方法与途径

(一)举办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传授大学生心理健康的标准和自我维护、自我调节方法;

(二)由新媒体工作部和网宣部精心制作网页和板报大力宣传心理健康知识;

(三)采取团体教育和个别教育相结合的方式。针对学生中共同存在的心理问题,集体教育、集体解决;针对个别存在的问题深入调查,采用单独谈话的方式进行心理疏导;

(四)适时地举办学生之间的经验交流会,加强学生之间的沟通,更方便地了解学生的心理动态;

(五)定期进行技能培训,使专兼职学工人员和心理委员逐步了解部分掌握心理留言、热线电话、个别辅导、团体辅导、经验交流、说话、串门、转介等实施心理援助的方式与方法。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以学院党委副书记为组长,专兼职辅导员为成员的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

职责:负责全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二)成立心理健康辅导站。设站长、副站长各一名。

职责:配合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的工作,发挥上传下达的枢纽作用和组织协调作用。

(三)每班设心理委员一名,每宿舍设信息员一名

职责:负责了解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及时地反馈有关信息,并积极开展力所能及的心理援助工作。

 

二〇二二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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