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与社会学院学生干部选拔细则
2022-06-20 18:38  

法学与社会学院学生干部选拔细则

(法社院政[2022]33号)

 

法学与社会学院学生干部作为院级学生组织,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围绕院团委、学生工作办公室开展工作,为加强学生干部的素质建设,院级学生干部的选拔将通过公开招聘,公开竞选的方式,招收新成员。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素质要求

(一)政治思想素质要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具有鲜明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关心时事政治和校内大事,积极参加团课学习和学校、系组织的政策形势报告及政治学习。

(二)道德品质素质要求遵纪守法,能自觉维护校园安定团结的正常秩序做人诚实守信,尊敬师长,礼貌待人,朴素大方,乐于助人,热爱劳动和公益活动,爱护公共财物,敢于同不良风气作斗争,具有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在校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科学文化素质要求学习勤奋努力,能自觉完善和优化自身知识结构、成绩优良

(四)身体心理素质要求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好,心理健康,面对竞争具有一定的承载能力和自我调节能力。

(五)综合素质要求工作积极主动,细心负责,思路清楚,有较强开创新意识工作方式,方法恰当,能够正确的处理好工作、学习和生活三者之间的关系兴趣爱好广泛,特长突出,有团结协作精神,并具有一定的社会实践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协助能力。

二、学生干部的选拔条件

(一)热爱学生干部工作,动机端正,责任心强、组织集体观念浓厚能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敢于揭发和批评违纪行为

(二)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勤思考,勇于创新。有热情、工作主动、肯于吃苦、甘于奉献、积极承担社会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组织管理能力,能较好完成各项任务

(三)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独立起草相关计划、决议、总结,独立主持会议、布置落实各项工作

(四)学生干部要符合一好、二强、三高的标准,即学习好、工作能力强、自控能力强、思想觉悟高、政治热情高、群众诚信高。以身作则,顾全大局,维护集体利益、能真正起到模范表率作用

三、学生干部的选拔原则

为准而有效选拔学生干部,选到真正有才又符合同学要求的好干部,促进学生干部队伍的进一步发展,制定以下选拔原则

(一)察言观行,以行为主的原则

对学生干部的选拔,既要听其言,又要观其行,二者缺一不可

(二)既要看长处,又看短处,以其长处为主的原则

选拔学生干部时,对学生的优点要认识够,对其缺点要认识透,全面客观地认识学生,并以其自身特点分配职务与任务,才能在工作中用其所长,避其所,充分发挥每一个学生干部的积极性,充分运用每一个学生干部的才能与智慧。

(三)公平竞争德才兼备的原则

即学生在评选资格上是均等的,在选拔条件、选举及结果上是公平、公正、公开的,按照学生德才、能力等条件择优选定并依据其自身特点任职。

(四)合理分工、优化组合,充分发挥学生干部整体作用的原则

根据工作岗位的职能特点和每个学生的特长及能力大小,按位确定适当的人选,量才用人,用其所长,使其职能相称。

四、选拔办法

(一)班级学生干部选拔条件及方法

新生报到和军训期间,辅导员会同班主任、班级事务助理,对全体新生进行综合考察,对表现突出的新生,做到心中有数,提前和团委书记沟通,向党委副书记汇报。

1.开展竞选动员

1)辅导员到班级对学生进行班委竞选动员,说明班委产生办法,竞选投票选班委团支部委员,委员再选班长和团支书。

2)登记竞选候选人。有意愿的学生联系辅导员报名,提交竞选登记表,辅导员做好登记汇总。

2.确定竞选候选人

1)审核报名学生基本资料,初步了解掌握学生竞选动机、个人意愿、基本特点。

2)公布竞选候选人一览表,预告通知班委竞选时间地点,邀请学生会主管老师、学院团委学生会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

3.组织竞聘选拔

1)印制审核通过的全部班委竞选候选人名单选票。

2)竞选结束后,组织全体学生,独立画票,无记名投票。当场唱票,按得票多少和班委名额,产生班委团支部委员候选人。

4.确定班委分工

当选委员,在辅导员主持下,听取学院主要学生干部建议,并征求团委书记意见后,确定团支书、班长,学习纪律委员,生活心理委员人选。经辅导员报请学院党委副书记批准后,正式任命,任职前要进行集体谈话。

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由辅导员综合班级学生民意测评、工作绩效等形成试用期考察报告。

(二)学生会主席团、助理团选拔条件及办法

1.学院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曾担任班级干部、院系部长(副部长)的干部中竞聘产生,且综合成绩排名在本专业的前30%、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2.选拔采取报名答辩、评议三个环节,具体步骤如下

1)报名同学自愿报名,经资格审定符合条件的统一参加学院组织的竞选;

2)答辩自荐的同学进行公开演讲答辩,并由现场评委根据个人表现进行提问评分;

3)学院团委老师,学生代表进行评议讨论确定新一届院学生会主席团、助理团成员

学生会各部长、副部长助理团各部长、副部长选拔条件及办法(注:学院各部长、副部长参加竞聘时,最近一个学期综合成绩/最近一学年综合成绩/入学以来综合成绩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1.由个人自荐、院推荐和院学生会提名三种方式进行报名

2.自荐的同学进行公开演讲答辩,并由现场评委根据个人表现选出院学生会各部部长、副部长;助理团各部长、副部长的初步人选

3.由院学生工作领导和辅导员同学生会主席团根据综合考评情况确定各部部长、副部长人选

(四)团委学生会、助理团干事选拔条件及办法

学生会、助理团干事(部员)一般在一年级优秀同学中选拔,由各部部长负责组织报名和面试答辩,并填写《法学与社会学院学生会学生干部选拔登记表》法学与社会学院助理团学生干部选拔登记表》后报学院备案,学生干事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合格后录为院团学生会、助理团正式成员。

为了加强对选拔工作的领导,保证选拔工作的公正、公平,学院团委学生会将就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开展选拔工作,并对选拔结果进行公示,设立意见反馈箱,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五、本制度由共青团法学与社会学院委员会、法学与社会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〇二二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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