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与社会学院党委组织员岗位职责
2022-06-20 18:29  

法学与社会学院党委组织员岗位职责

(法社院政[2022]23号)

 

一、掌握党的建设的基本理论,熟悉党的基本知识,具有较强的党性原则,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贯彻执行学校党委的决策部署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发展党员工作。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发展党员工作总要求,制订和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在党委的领导下,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的总要求,从实际情况出发,协助党委提出切实可行的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在执行发展党员工作计划中,要加强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向党委汇报并提出解决的意见。二是指导基层党组织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工作,奠定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三是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切实把住党员队伍的“入口关”。四是检查发展党员质量情况,处发展党员工作中违反党章和有关规定的问题,总结推广发展党员工作的经验,组织检和帮助基层党组织严格履行入党手续。

三、党员管理工作。指导党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做好组织关系接转、党籍管理党费收缴党员数据库维护党内数据统计“两优一先”评选表彰等工作;调查研究党员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党员管理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方法

四、党员教育工作。了解党员队伍的思想状况和存在的问题,协助制定和实施党员教育工作计划,对党员教育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等。

五、检查党支部工作目标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三会一课”制度和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等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六、协助学院党委领导健全和完善学院党建方面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学院党务工作的规范管理。

七、协助学院党委领导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八、根据学院党委领导统一安排,召集学院党委委员会议,做好会议记录。

九、加强党组织建设,协助学院党委和党支部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十、完成学院党委、校党委组织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〇二二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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