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科工作职责

一、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二、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制订本校招生章程、招生简章;

四、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工作;

五、组织实施本校各类招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招生重大事宜提出处理意见并报请招生委员会审议;

六、组织本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

七、招生有关文件材料的起草、整理、归档以及数据统计分析工作,为学校建设、发展提供相关数据支持;

八、招生科日常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