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被命名为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发布日期:2009年09月14日 01:11

日前,从教育部、国家语委传来消息,我校被命名为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我校是河南省本科师范院校中唯一一所入选“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称号的学校。

长期以来,学校秉承师范教育的特色,站在学校持续发展的角度,一直把语言文字的规范化使用作为培养人才的基本标准之一,并把其视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来抓,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地做好每一项工作,努力创建规范、文明、和谐的语言文字应用环境,形成了全校“使用普通话、应用规范字”的良好氛围,取得了诸多荣誉。

2000年,在河南省普通话知识竞赛中,由于我校参加人数多,做题准确率高,受到省教育厅、省语委的表彰,并获得优秀组织奖,是省内唯一获得此项奖的高校。2002年,在河南省教育厅举办的首届师范院校青年教师朗诵演讲比赛中,我院取得团体总分第一名,并获优秀组织奖。2002年,我校被省教育厅、省语委评为“河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2004年,在省语委组织的纪念《汉语拼音方案》颁布45周年征文大赛评选活动中,我校语委获组织奖,是省内唯一获此项奖的高校。2004年,我校荣获“河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先进集体”称号。2007年,我校荣获全国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2008年,我校被河南省教育厅命名为首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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