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委办关于举办“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年09月21日 03:00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推行规范汉字的要求,迎接国务院确定的第十三个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的到来,为落实我校教学工作会议精神,培养学生热爱祖国文字和书法艺术。校语委办决定在全校学生中举行2010年“规范汉字书写大赛”。

一、比赛主题

书写经典,传承文明。

二、比赛方式

参赛作品可以软笔或硬笔以楷书、隶书、行书书体书写,分软笔楷书、软笔隶书、软笔行书、硬笔楷书、硬笔隶书、硬笔行书共6种类别。

三、作品规格

软笔,不超过四尺整张,参赛者自备纸张;硬笔用A4纸。

四、作品内容

须选自中华经典诗词歌赋等文学作品,可从大学语文课本中选取。

五、作品类别

每位选手可兼报不同书体类别作品,每类作品限报1份。

六、参赛要求

参赛作品应以规范汉字书写,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不得出现自造字和错别字。

软笔作品使用毛笔书写;硬笔作品使用钢笔书写。

请参赛者在作品背面注明院系、级别专业、姓名及联系方式。

七、组织方式

校语委办公室负责作品的收集工作。

八、作品评奖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并颁发证书。

请参赛者将作品于2010年9月27日——30日下午4:30——5:30送语委办公室(1#教学楼4楼430室)。

二○一○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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