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豫教资〔2021〕45号)、《洛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校发〔2014〕316号)文件要求,按照研究生个人申请、学院审核、学校审批的工作步骤,现将本年度拟获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见附件1)、学业奖学金名单(见附件2)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10月13日—10月17日)向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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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