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本学期工作安排,学校决定于2017年6月5日—6月14日开展2016--2017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16—2017学年学校所有在编在岗并承担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
二、考核内容与方法
依据《洛阳师范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管理规定》(院政教〔2010〕89号)文件要求与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指标体系,制定本单位考核实施方案,组织本单位考核。
三、考核等级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各教学单位评选优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良好比例为50%、合格和不合格比例为30%。
四、考核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小组,并做好相应的组织安排工作,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每位教师进行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评价,将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落到实处。
2.《洛阳师范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表》(附件1)存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教师评优评先、职称评定、年终考核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五、报送材料
1.2016—2017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总结表(附件2);
2.2016—2017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3)。
以上纸质版材料请各教学单位于2017年6月20日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成均楼C216室)。
联系人:孙老师、翟老师
联系电话:68618072
附件:1.
洛阳师范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表.doc
2.
2016-2017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总结表.doc
3.
2016—2017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汇总表.doc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