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7〕2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建设的通知》(教高〔2016〕355号)的文件要求,全面掌握我校实验室安全状况,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建设,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洛阳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梁留科
副组长:潘留占 郭新民
成 员:赵邦屯 王利超 冯建武 杜燕红 夏玉杰 冯 勋 李元臣 范刚龙 押辉远 王建国 韩睿谦 张光辉 王 钧 张建松 晋银峰 仝瑞建 秦艳培 刘 恒 毛阳光 杨庆兴 刘启成 李华伟 孙守宇
二、检查范围
学校基础实验室、专业实验室以及省、市重点实验室。凡涉及病原微生物菌种、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品管理和使用的,均属于本次检查范围。
三、检查内容
1.责任机制落实情况:各部门是否具有实验室安全监管体系;是否建立校级危险品安全管理的风险点清单并作为重点监管目标;是否建立安全运行长效工作机制。
2.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实验室是否具有详细的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范、安全管理记录等,是否严格按照管理制度规范运行。危险品的存放和使用是否符合规范,确保在整个使用周期中处于受控状态。对危险品的请购、领用、使用、回收、销毁的全过程是否记录。
3.安全教育、操作规范培训情况:是否对实验室危险品保管人员和实验人员的岗位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能、作业场所危险因素、安全意识等做定期培训。
4.废弃危险品及处理情况:实验废弃物是否分类暂存,并通过社会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5.应急预案建立情况:实验室是否设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是否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
四、检查程序
1.学院自查
各学院对《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项目表》中所列的全部项目逐一落实到位,及时补充和完善相关材料。自查总结及项目相关材料纸质稿(领导签字并加公章)交至国资处综合科;电子稿发国资处综合科OA邮箱,联系人:周辉,联系电话:0379-68618151。截止日期为5月10日。
2.学校检查
学校组织人员对各学院实验室安全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内容为《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项目表》中所列的全部项目。检查开始日期为5月11日。
3.河南省教育厅检查
河南省教育厅拟定于2017年5月中旬开始,对每个学校进行实验室安全检查检查。(具体时间待定)
五、检查人员及检查单位安排
第一工作组
负责人:王利超
成 员:王建国 夏玉杰 刘启成 韩睿谦 张建松 杨庆兴 孙守宇 周 辉
单 位:新闻与传播学院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外国语学院 商学院 体育学院 美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
第二工作组
负责人:赵邦屯
成 员:冯 勋 张光辉 范刚龙 刘 恒 仝瑞建 秦艳培
单 位:化学化工学院 数学科学学院 电子商务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国土与旅游学院 文学院
第三工作组
负责人:冯建武
成 员:李元臣 王 钧 晋银峰 杜燕红毛阳光 押辉远 李华伟
单 位:信息技术学院 音乐学院 教育科学学院学前教育学院 历史文化学院 食品与药品学院 法学与社会学院
附件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建设的通知.doc
附件3:
检查项目表.doc
洛阳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