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洛阳市社科规划办通知,洛阳市2016年度社科规划项目将于近期统一开展结项,请各单位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按时完成结项工作(立项名单见附件)。现结项要求公布如下:
一、各课题组要严格按照项目申请书的课题设计(含研究内容、研究方向和成果形式等)开展结项工作,不得擅自变更课题内容。
二、课题组成员有调整的须报送变更申请纸质稿一式2份(格式自拟),A4纸打印,签名并加盖院系公章。
三、结项材料包括:
1、“项目鉴定结项申请书”(见附件)和“研究报告”,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均为一式6份,“项目鉴定结项申请书”中的“所在单位审核批准意见”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院(部)领导签章并加盖院(部)公章。项目主持人应保证研究报告、阶段性研究成果等不存在学术违法行为。
2、填写完成“洛阳市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最终研究成果专家(个人)鉴定意见表”(见附件),一般项目由项目主持人自行邀请3位专家(校内专家不超过1人)分别鉴定并填写意见,签章包括鉴定专家签名和专家所在院系公章。重点项目由洛阳市社科规划办统一安排专家会议鉴定,不填写鉴定意见表,市社科规划办对结项情况进行检查,凡质量达不到要求者不予结项。
3、项目的鉴定材料(研究报告)封面采取统一格式(见附件)。
四、材料报送方式:纸质结项材料由各院(部)统一收齐并查验后上报,不接受个人报送。报送纸质材料前,请提前将结项材料电子稿发送至kyk2006@126.com (邮件名称:市社科项目+院系名称)。
五、材料报送时间:2017年1月10—11日,逾期不予受理。凡2016年社科规划项目未按时结项或结项鉴定为不合格者,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17年社科规划课题。
六、材料报送地点:伊滨校区成均楼A107室。
联系人:王磊 电话:68618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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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管理处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