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计划申报的通知》的要求,为做好我校2017年度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出访任务范围
出国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专业课程学习进修、科学研究、学术访问、出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以及执行国际学术组织履职任务等。
凡使用事业单位经费(含各类科研经费)的,均纳入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项目范围,必须持因公护照出访执行相关科研任务。
二、申报原则
1.严格计划管理
根据省外事部门出访政策精神,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执行计划管理。2017年,国际合作交流处不受理未列入计划的出访团组。
2.出访团组成员数量和在外停留天数
教学、科研人员出国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出国批次数、团组人数、在外停留天数。
3.因公出国(境)人员(含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对外交流合作经费实行预算管理,申报人员须有允许出国出访进行相关科学研究的项目经费。
三、申报要求
1.每个出访团组负责人均要提交“出访可行性报告表”(见附件4)(须包括:出访国家、邀请单位、出访人数、预计的出访时间;合作背景;出访任务;出访必要性;所有人员与出访任务关联性;预期成果;经费预算及来源等。其中,出访任务需详实具体,出访任务不明确的团组将不予列入年度计划。
2.拟出国(境)执行学术交流任务的副处级(副教授)及以上人员须要报送“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校内申报表”于组织部审批,其他人员不做此项要求。
3.请认真填写2017年度教学科研人员对外交流合作团组备案表(见附件1)、2017年度教学科研人员对外交流合作团组汇总表(见附件2),洛阳师范学院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校内申报表(须各相关部门院长或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见附件3),并于12月8日15:00前将以上表格纸质版送至国际交流合作处(A9-119室),相关电子版表格发送至邮箱1132527056@qq.com,联系人:朱老师。
相关申报表以部门为单位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
四、重要提示
因公出国(境)团组报批程序严格,周期长。为保证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的顺利执行,在2017年执行时,各计划团组务必于实际出访日之前3个月提交真实、有效的出访报批相关资料。
附件1:2017年度教学科研人员对外交流合作团组备案表.xls
附件2:2017年度教学科研人员对外交流合作团组汇总表.xls
附件3:洛阳师范学院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校内申报表.doc
附件4:2017年度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可行性论证报告表.docx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