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洛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评选推荐2016年度洛阳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教人【2016】175号)精神。我校推荐洛阳市优秀教师4名、洛阳市优秀教育工作者1名。现就我校推荐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与对象
1、近三年(含2016年各单位向学校推荐人选)获得过我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的在岗人员;
2、曾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再参加评选;
3、评选表彰优秀教师的,应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4、从事教育、教学或科研工作满5年;
5、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以上等次,且至少1年年度考核为优秀。
二、推荐名额与报送要求
经学校研究决定教学院(部)可推荐1人(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机关党委、后勤服务集团、继续教育学院、图书馆、离退休工作处可分别推荐1名优秀教育工作者。
非教学单位人员申报评选优秀教师必须到教学院(部)申请。
洛阳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申报经个人申请,单位研究上报。申报人员填写《洛阳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一式二份)。
三、报送时间、地点
7月19日前报送人事处人事科(成均楼A224)
联系人:杨德新
电 话:68618061
附件:
洛阳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docx
人事处
201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