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有关部门:
近日,学校制定并印发了《洛阳师范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校发〔2018〕387 号)(见附件1),为加强教指委建设工作,充分发挥教指委的作用,现就教指委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教学单位、各有关部门认真学习《洛阳师范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充分了解教指委的性质、作用、工作职责、工作方式等内容要求,做好本单位教指委组织、制度等方面的建设工作。
二、根据《章程》有关条款要求,推荐2名人员参加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遴选,并填写《洛阳师范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见附件2)。
三、参照《章程》有关条款要求,组建本单位教学指导委员会,并填写《×××教学单位教学指导委员会人员组成一览表》(见附件3)。
四、材料报送
请各教学单位、各有关部门于6月12日之前将附件2、附件3纸质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成均楼C-205),电子稿通过学校OA系统发送至教务处教研科宁贵星处。
附件:1.《洛阳师范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
2.洛阳师范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3.×××教学单位教学指导委员会人员组成一览表
附件.docx
洛阳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