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6年项目库信息化类项目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根据学校《关于申报2026年项目库项目的通知》要求,按照《洛阳师范学院项目库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洛阳师范学院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将开展2026年项目库信息化建设类项目补充完善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项目内容

    信息化项目包括应用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及师生服务的网络设施、信息系统和硬件平台的建设,包括但不限于购买、自建、外包和合作开发等项目。本次项目申报范围仅包括信息化建设类和信息化运转类项目。

    二、项目报送程序和时间安排

    1.项目申报单位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项目论证小组(小组成员三人以上,含单位首席信息官和信息员),对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并高质量填报项目建设方案、项目评审表和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于815日前将项目建设方案、评审意见表和申报汇总表纸质版报送至信息化中心,电子版打包发送至信息化中心邮箱xxhzx@lynu.edu.cn

    2.信息化中心成立由中心主要负责人、财务处和国有资产管理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信息化专家组成的项目论证审核小组(小组成员五人以上),组织召开论证会,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论证、筛选排序,确保项目论证科学,建设方案可行,预算细化明晰、支出内容符合规定,资产购置计划合理规范,避免重复、低效投入。专家对项目进行论证、评审,将评审通过的项目推荐入学校项目库。

    三、工作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人员进行广泛调研,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全面综合分析,确保项目立项依据充分,建设目标明确,建设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实施条件完备,实施计划详细,预算准确合理。涉及到资产购置的项目,须由三家以上公司提供参数及报价。

    2.往年已申报或入库的项目,如拟购置核心设备未改变且预算明细调整比例不超过15%,重新报送申报材料即可;如拟购置核心设备改变或预算明细调整比例超过15%,须重新组织论证并报送材料。

    3.项目申报单位要根据调研实际,确定与项目建设预期目标和效益吻合度高的资金预算及拟购置明细,确保拟购置明细符合项目所需,项目资金预算细化、可审核(可评估预算金额的合理性)。要合理确定绩效目标,科学设定三级绩效指标和指标值,绩效明确、可考核性强。

    4.凡未申报入库的项目原则不予资金安排。所有项目需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最新项目申报格式要求,完善项目建设方案,确保项目申报文本规范。

    5.项目申报单位如有多个信息化项目,按轻重缓急对所报项目进行排序。

    6.信息化建设类项目申报过程中如需咨询可联系信息化中心安老师,联系电话:13849965879。信息化运转类项目申报过程中如需咨询可联系信息化中心张老师,联系电话:18252710370

     

     

     

    信息化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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