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报送2025-2027年三年滚动项目库信息化建设类项目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信息化建设工作,根据学校《关于补充完善2025-2027年项目库项目的通知》要求,按照《洛阳师范学院项目库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洛阳师范学院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洛阳师范学院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将开展2025-2027年项目库信息化建设类项目补充完善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项目内容

    信息化项目包括应用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及师生服务的网络设施、信息系统和硬件平台的建设,包括但不限于购买、自建、外包和合作开发等项目。

    项目申报单位应基于《洛阳师范学院“十四五”信息化建设与发展规划》《洛阳师范学院智慧校园建设行动计划(2023-2025)》、本单位发展规划和现实需求,补充、完善、调整2025-2027年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人员进行广泛调研,确保项目建设具有较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项目建设场所具备,建设内容明确,绩效度高,项目文本规范。

    项目申报单位要根据调研实际,确定与项目建设预期目标和效益吻合度高的资金预算及拟购置明细,确保拟购置明细符合项目所需,项目资金预算细化、可审核(可评估预算金额的合理性)。要合理确定绩效目标,科学设定三级绩效指标和指标值,绩效明确、可考核性强。

    二、项目报送程序和时间安排

    1.项目申报单位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项目论证小组(小组成员三人以上,含单位首席信息官和信息员),对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并高质量填报项目申报书、项目绩效目标表和项目申报汇总表,于7月25日前将项目申报书、绩效目标表和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信息化中心邮箱xxhzx@lynu.edu.cn。

    2. 信息化中心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论证、评审,将评审通过的项目推荐入学校项目库。

    三、工作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对不再实施或已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及时进行清理,对需更新项目建设内容或预算明细的项目进行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和预算明细调整时,拟购置的核心设备不得调整,预算明细调整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15%。如拟购置核心设备改变或预算明细调整比例超过15%,将按新增项目要求重新申报。项目库内现有项目如内容没有调整则无需重新论证,但仍需报送。

    2.项目申报单位按轻重缓急和建设年度(2025、2026、2027年)对所报项目进行排序。

    3.项目申报过程中如需咨询可联系信息化中心安老师,联系电话:13849965879。

    附件1:项目申报书

    附件2:项目绩效目标表

    附件3:项目申报汇总表

    信息化中心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