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教育信息化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教育信息化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科技〔2023〕144号)文件精神,学校将组织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教育信息化优秀成果申报及推荐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及范围

    教育信息化优秀成果分为理论研究成果、创新应用成果两个类别,分设壹等奖和贰等奖两个等次。

    (一)理论研究成果。指在教育信息化理论研究、应用指导、调研考察等方面形成的,已经在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中得到有效应用,取得明显成效的论文、著作、调研(调查)报告等研究类成果和制度规范、建设标准等管理类成果。

    (二)创新应用成果。指在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方面成效显著、富有特色,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可参考、可借鉴的教学方式、管理模式、资源共享模式等案例型成果。分为区域类应用成果、学校类应用成果两类,包括机制创新、教学、管理与服务模式创新、数据治理、网络安全与数据安全综合治理体系构建等方向。

    具体内容要求见附件1。

    二、申报方式、材料与要求

    1.校内申报时间:2023年5月5日—5月19日。

    2.申报网址:http://www.rcloud.gov.cn。申报流程和有关注意事项请查看申报系统“填报说明”栏目或项目参评指南等相关内容。

    3.教育信息化成果奖实行限额推荐,我校指标限额为10项。每名成果完成人限牵头申报1项,参与申报不超过2项。申报成果经学校评审择优推荐报送。

    4.申报人在评审系统内填报的人员排序须与申报材料里人员排序相一致;申报理论研究成果奖的,申报人须与论文、著作发表时的署名相一致。若出现不一致情况,按形式审查不合格处理。

    三、其他事项

    1.各单位要切实重视河南省教育信息化优秀成果的评选推荐工作,及时向本单位教师转达通知要求,鼓励教师积极参加2023年度河南省教育信息化优秀成果的申报评选。

    2.联系人:信息化中心教育技术部(图书馆B605)冯老师

    联系电话:68618174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教育信息化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科技〔2023〕144号)

    附件2:河南省教育信息化优秀成果奖申请书(理论研究成果2023年度)

    附件3:河南省教育信息化优秀成果奖申请书(创新应用成果2023年度)

    信息化中心

    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