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教学单位:
按照《河南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豫科〔2018〕136号)、《河南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双向补贴实施细则》(豫科〔2018〕137号)、《河南省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河南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双向补贴工作的通知》(豫科基〔2020〕7号)等文件有关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度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双向补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学校的科研设施和仪器纳入共享服务平台向社会开放共享,为非关联单位、创新创业团队等用户提供开放共享服务的行为(仅限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等科技创新活动)予以支持。
二、补贴方式及标准
补贴均采用后补助方式予以支持,以发票开具日期为准(支持时间范围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根据省平台审核的有效数据,按照年度管理单位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价结果,按单台(套)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服务总收入10%-20%的比例进行绩效奖补;同一年度,单台(套)科研设施和仪器补贴金额不高于10万元,单个单位奖补总额不高于100万元。
三、报送材料
需填写“河南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单位服务清单”(附件1)和“2020年度省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2),打印后连同服务合同/协议、发票、服务结果/检测报告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提供以上表格的电子版和佐证资料(服务合同/协议、发票、服务结果/检测报告等)的电子扫描版。
四、时间要求
请于6月16日前将材料报送至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成均楼C214)
联系人:李艳波 联系电话:68618629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