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核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
2023年04月18日

 

各教学单位:

为严格课程考核管理,强化对课程考核质量的全方位监控,切实提升课程考核质量及课程目标达成水平,规范制卷、阅卷,材料归档机制与流程,依据《洛阳师范学院考试管理规定》(校发〔2018〕391号)《洛阳师范学院课程考核(考试)质量与评价标准》(校教〔2021〕49号)《洛阳师范学院课程考核(考查)质量与评价标准》(校教〔2021〕50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核质量评价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考试科目及考查科目。

二、检查时间与形式

1.教学单位自查:4月19日-4月25日

2.学校督导专家组检查:4月26日-5月8日

三、检查内容

1.课程考核材料形式规范、内容符合要求。包括:课程教学大纲(含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课程考核方案审批表、试卷审核表、监考记录、试卷(A、B)样卷、试卷(A、B)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学生答卷、形成性评价记录表及支撑材料(部分)、学生原始成绩登记表、试卷分析表、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改进报告等。

2.课程考核材料归档齐全、规范。

课程考核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

四、相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学校课程考核质量与评价标准做好组织与安排,认真开展自查,落实整改工作。

2.请于4月25日之前将《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核自查总结表》(附件2)、《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核科目统计表》(附件3)的纸质材料报送教学评估与质量监控中心办公室(成均楼A112),同时将附件2、附件3的电子版发至送白淑娟OA。

3.学校教学督导专家检查后,向各教学单位反馈检查结果,各教学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评价成绩将作为各教学单位教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附件:1.洛阳师范学院课程考核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2.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核自查总结表

      3.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核科目统计表


教学评估与质量监控中心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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