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十三批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达标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3年03月10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洛阳师范学院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达标认定管理办法》校发〔2018〕138号文件,现开展我校第二十三批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达标认定的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从事教学工作一年以上的青年教师。

(二)40岁以下(含40岁),未参加课堂教学达标认定的青年教师。

(三)40岁以上,没有高校教学经历的教师。

(四)参加课堂教学达标认定未达标的青年教师。

二、认定程序

(一)教学单位认定(3月)

教学单位根据学校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达标认定的有关要求,对申请参加达标认定的教师进行指导和考核认定,并留存相关材料。通过教学单位认定的教师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达标认定工作。

(二)学校认定(4月-6月)

1.认定流程

第一阶段:教学设计方案。参加课堂教学达标认定的教师准备本学期教授课程两学时的教学设计方案。(4月)

第二阶段:随机听课。学校教学督导专家采用随机听课的方式,对教师教学技能进行诊断,并给予指导。(4月)

第三阶段:公开课。参加课堂教学达标认定的教师自选一节课,由学校教学督导专家2人与同行教师2人,同时进入课堂听课,同行教师由教学单位教学负责人安排。公开课时间根据教师课表进行,由各教学单位安排并报送教学评估与质量监控中心。(5月)

三个阶段的评分参考标准见附件3。

2.综合评定(6月)

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达标综合成绩总分100分,其中教学设计方案占20%、随机听课占30%、公开课占50%。评定等级分为优秀(≥90分)、良好(≥80分)、合格(≥60分)、不合格(<60分)四个等级。评定等级为合格及以上的为通过达标认定。

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达标认定成绩作为教师评优、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应参加达标认定而未参加达标认定者和达标认定不合格者,不能参加职称评审。

三、申报要求

1.符合认定范围的青年教师,必须提出认定申请,参加每学年学校组织的达标认定,并在三年内通过达标。

2.各教学单位在初步认定的基础上,统一报送达到合格者的青年教师材料。报送材料包括:

(1)洛阳师范学院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达标认定申请表(附件1)。

(2)第二十三批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达标认定人员名单(附件2)。

(3)参加认定教师本学期课表(加盖教学单位公章)。

(4)参加认定教师的本学期教授课程两学时教学设计方案。

3.报送时间

(1)3月31日前报送申报材料第一至第三项。

(2)4月30日前报送申报材料第四项。

纸质版报送至教学评估与质量监控中心(成均楼A112办公室),电子版发至白淑娟OA。联系电话68618594,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洛阳师范学院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达标认定申请表

   附件2:洛阳师范学院第二十三批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达标认定人员名单

   附件3:洛阳师范学院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达标认定评分参考标准


教学评估与质量监控中心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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