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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填写《入党志愿书》

编辑:   阅读:次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01日 00:00


填写《入党志愿书》是党组织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时必须履行的手续。填写《入党志愿书》要实事求是,按照表中所列项目准确填写。一般要求如下:

(1)“姓名”一栏中的“曾用名”应按使用先后顺序填写。

(2)“籍贯”一栏是指一个人祖居的地方,祖居与出生地不一致时,“籍贯”一般按其父亲的籍贯填写。

(3)“文化程度”一栏要按现有文化程度或技术专业水平填写。按学历填写的要写明毕业或肄业。

(4)“现任职务”一栏是指发展对象现在实际担任的职务。没有领导职务的同志,只填个人职业。

(5)填写“入党志愿”一栏时,首先要将自己对党的认识写清楚。对党的认识主要包括对党的性质、指导思想、纲领、宗旨、现阶段任务等的认识和理解。应当写清自己为什么要加入中国共产党,准备怎样做一个合格的党员等内容。

(6)“本人经历”,包括个人的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一般应从上小学开始,根据本人不同时期所从事的职业或担任的职务,分段填写。经历中的不同阶段应分别填写,并注明证明人。

(7)填写“奖励或处分”一栏时,一般经过单位或上级领导机关批准表彰和奖励的,均可填入;有批准权限的领导机关或政法机关所作的组织处理或刑事判决,均作为处分填写。

(8)“家庭主要成员”一栏,主要填写本人的父母(或抚养者)、配偶和子女,以及和本人长期在一起生活的人。

(9)“主要社会关系”一栏,主要填写在政治或经济上同本人联系密切影响较深的亲戚、朋友等。

(10)“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本人需要向党组织说明,而在其他项目中不好填写的问题。

(11)某些项目没有内容填写时,应注明“无”。

(12)《入党志愿书》中由党组织、入党介绍人填写的项目,在按规定填写后,应签名盖章。凡是有一定文化程度的发展对象都要自己填写《入党志愿书》。如果本人文化程度较低,或由于特殊原因,本人填写确有困难的,由党支部指定党员按照发展对象口述的内容填写,代填人应当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