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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级函授毕业生照相日期

编辑:   阅读:次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1日 00:00


2016级函授毕业生照相日期定为:2017年11月14日。

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00

照相地点:洛阳师范学院伊滨校区A6楼118室。

照相费用:15元/人。

照相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请各位老师通知学生们按时照相,没有来照相的学生,须于2018年元月20日前自行去新华图片社照相,并将电子稿和纸质稿送至继续教育学院教务办公室。逾期未交照片的无法办理毕业证。

联系电话:0379-68618435

联系人:常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