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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阅读:次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1日 00:00
2016级函授毕业生照相日期定为:2017年11月14日。
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00
照相地点:洛阳师范学院伊滨校区A6楼118室。
照相费用:15元/人。
照相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请各位老师通知学生们按时照相,没有来照相的学生,须于2018年元月20日前自行去新华图片社照相,并将电子稿和纸质稿送至继续教育学院教务办公室。逾期未交照片的无法办理毕业证。
联系电话:0379-68618435
联系人:常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