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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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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师范学院关于开展廉洁教育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18日     作者:纪委办公室     浏览量:

各党总支、各部门: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高校廉洁教育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豫高发〔2014〕1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廉洁教育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中国梦•廉洁情”为主题,从学校师生视角倡廉洁、行勤俭、树清风,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二、活动组织

党委宣传部、纪委办公室。

三、推荐范围及名额

凡我校在职教职工和在校学生的作品均可参加征集评选。要求每个党总支至少要报送1项。

四、作品要求

1.选送的优秀案例应包括廉洁教育的工作目标与思路,实施方法与过程,工作成效及取得的经验等方面内容。

2.案例选题要紧紧围绕廉洁教育这一主题,充分反映各单位开展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的举措、做法、经验,所选优秀案例要有针对性、创新性和实效性。

3.案例要文字简洁,字数在2500字以内,并附相应的数码照片2幅。照片要求JPG格式,1800×1200像素以上,每幅照片须配有标题及20字左右文字说明。报送案例须注明联系人(案例作者)及其电话、电子邮箱。

五、表彰奖励

从各单位报送的案例中评选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对获奖作品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优秀作品将推荐至省教育厅参加全省高校廉洁教育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

六、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学校将把本次作品征集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一项内容,各党总支、各部门要把这次活动做为廉洁教育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充分发动,凝炼本部门廉洁教育创新做法,报送高质量的廉洁教育案列。

2.强化宣传,扩大影响。要加强宣传力度,为评选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3.严格标准,公平公正。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评选推荐,确保质量和效果。

请各党总支、各部门于7月5日前将推荐的作品电子版发送至纪委办公室邮箱jlgc@lynu.edu.cn。联系电话6551(5837)。

党委宣传部、纪委办公室

2014年6月18日

责任编辑: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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