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加强博士后工作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21〕31号)及《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洛阳市博士后支持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和年度工作安排,现就我校2025年度洛阳市博士后支持资金申报事宜明确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符合《洛阳市加强博士后工作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实施办法》支持奖励、资助补贴条件的出站留洛来(洛)博士后人才。
二、受理时间和受理部门
时间:2025年10月9日至10月11日
地点:人事处(教师中心),成均楼A227室
电话:68618593
联系人:支晓兰
三、申报博士后出站留洛(来洛)安家经费所需材料
1.《博士后证书》;
2.博士后《出站审批表》《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核表》;
3.申报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3年以上劳动合同(事业单位出具入编入岗证明),或在洛自主创业1年以上相应佐证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纳税证明等);
4.洛阳市户口本或相应的户籍材料;
5.近3个月(7、8、9月份)社保缴纳证明;
6.博士后出站留洛(来洛)安家经费申报表(附件1)。
注意:除附件中“申报表”需提交纸质版2份及电子版外,其他所需材料均需提交纸质复印件1份和扫描件电子版。
四、相关要求
经费申报实行告知承诺制,个人申报和单位推荐均要做出诚信承诺。单位须严格把关、逐项核实。若申报工作中出现虚假信息等问题,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填报人自行承担失信行为带来的相应责任。
附件:1.博士后留洛(来洛)安家经费申报表
2.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加强博士后工作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_政策文件_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s://rlzyhshbzj.ly.gov.cn/2021/08-18/173082.html
人事处(教师中心)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