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5年05月29日 18:32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条件

我校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专任教学人员、专职辅导员达到以下基本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以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恪守教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

(二)具备中国公民身份。在我校担任或拟担任教学工作的港澳台居民,可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提出申请。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yt.henan.gov.cn/jszg/查询)。

(六)参加20242025年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合格且未参与认定。

高等学校拟聘任教授、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对普通话测试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不作要求。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以及参加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并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新入职教师,对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不作要求。以上人员(统称“免试人员”)申请任教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二、认定流程和时间

(一)网报。网报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6月10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网报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申报,个人网报操作流程详见《河南省202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须知》(附件1)。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全程网办,申请人需选择参与全程网办并根据附件2要求补充全程网办材料。填报网报信息时,高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合格人员应严格按照参加面试考试的申请任教学科填写,免试人员申请任教学科应按照所学专业填写与其一致的任教学科。

(二)体检。体检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5日,洛阳市内唯一指定体检单位为河南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金谷园路80号)。体检需要预约,具体体检要求及注意事项请查看附件3或咨询体检机构。参加体检的人员要按照体检机构的相关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4,体检表上照片应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照片一致,一式两份)参加体检。不到指定机构体检者,其体检结论不予认可。

(三)现场确认

1.时间:20256月5日、6月6日。

2.地点:成均楼二楼A227办公室。

3.请各申请认定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原件,复印件留档保存,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2),建立一人一档,档案袋粘贴封皮(见附件5,聘用合同和人事隶属关系证明四月份已经提交过的无需重复提交),逾期或提前报送材料不予接收。

4.提交纸质版照片1张,用于证书制作。请冲印成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必须与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传照片和体检照片一致。照片背后写上申请人姓名和学校简称。

(四)认定结果和公示。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按照要求完成网报和现场确认环节后,省教育厅将在终审确认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公示。

 

联系人:李丁杰 联系电话:68618685

 

人事处教师中心

20255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