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21年度河南省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进行考核的通知》(教办高〔2025〕88号)要求,为做好培养期满省级青年骨干教师人选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我校2021年度河南省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人选和2020年度考核延期人选。(见附件1)
二、考核方法
1. 考核方式:采取学校聘请专家考核,省教育厅审核的方式进行。
2. 考核要求:学校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工作要求,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及量化指标,严格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
3. 考核内容:重点考核青年骨干教师在培养期内既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以及与资助项目紧密相关的成果产出情况。
4. 专家组成:学校应成立青年骨干教师考核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不少于7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一,且专家组组长由校外专家担任。
5. 考核程序:
(1)青年骨干教师整理培养期间获得与项目密切相关的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成果材料,并在学校进行公示。
(2)青年骨干教师就培养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汇报。
(3)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审议材料、组织现场答辩等方式开展评议工作。
(4)专家组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确定考核结论并提出考核意见。考核结论分为合格、暂缓验收、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意见应涵盖项目完成情况,在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团队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培养计划的完成状况,以及对其今后发展的意见建议等内容。
6. 考核结果:经教育厅审核,对完成培养期目标且达到考核标准的人选,将颁发“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证书。
三、工作要求
学校将严格按照《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开展考核工作。青年骨干教师在培养期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须与资助项目密切相关,且应为第一作者或主编,并注明“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资助字样。在成果统计时,仅统计此类成果。
四、考核材料报送要求
各教学单位请于2025年4月7日前将参加本次考核人选的考核纸质材料报送人事处(教师中心)教师发展科(成均楼A227北室),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电子版材料发送OA邮箱。联系人:支晓兰;联系电话:68618593。
报送的材料包括:
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考核报告(附件2)和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3)各一份。
2.培养期间取得项目相关的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成果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加封面、目录,外文论文、专著请同时报送论文摘要、论著前言或简介)单独装袋一份。
3.考核汇报的PPT。
4.所有考核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附件:
1.2021年度河南省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人选和2020年度考核延期人选名单
2.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考核报告
3.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考核结果汇总表
人事处(教师中心)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