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理论测试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20号)要求,2023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理论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集中考试。为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平稳顺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曹玉涛
副组长:赵志国
成 员:骆方成、支晓兰、马艳龙
二、考试时间
科目一:3月15日9:00—9:50;
科目二:3月15日10:05—10:55。
三、考试地点
逸夫教学楼G5-408。
四、考试方式
理论测试采用电脑机测方式进行,将通过河南教师网络学院(www.hnjswlxy.cn)平台开展。
五、考试要求
(一)严格资格审查。按照省高校教师资格报名要求,严格考生资格审查,组织符合考试人员按时参加测试。本次测试不合格者及未参加本次测试者,可于4月25日上午9:00—11:00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补考。
(二)做好防疫工作。根据“乙类乙管”防控防疫要求,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确保考生和涉考人员身体健康。
(三)严肃考风考纪。省教育厅将以线上与实地相结合的方式对考试情况进行巡考,请各位考生诚信考试、守法考试,严禁考生、考务人员携带手机、相关资料等进入考场。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联系人:支晓兰
联系电话:0379-68618593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