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9年度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进行考核的通知
2023年02月17日 16:37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对2019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进行考核的通知》(教办高〔2023〕37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对我校2019年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我校2019年度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人选(见附件1)

二、考核方法

1. 考核方式。采取学校聘请专家考核,省教育厅审核的方式进行。

2. 考核要求。学校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工作要求,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及量化指标,严格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

3. 考核内容。青年骨干教师在培养期内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与资助项目有关的成果。

4. 专家组成。学校应成立青年骨干教师考核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不少于7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一,组长由校外专家担任。

5. 考核程序。

1)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期间获得与项目密切相关的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成果材料,并在学校进行公示。

2)青年骨干教师汇报培养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3)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审议材料、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评议。

4)专家组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给出考核结论,提出考核意见,考核结论分为合格、暂缓验收、不合格。考核意见应包括项目完成情况,在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团队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培养计划完成情况,今后发展意见建议等。

6. 考核结果。经教育厅审核,完成培养期目标达到考核标准的人选颁发“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证书。

三、工作要求

学校将严格按照《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进行考核,对青年骨干教师在培养期发表论文、专著等成果须与资助项目密切相关,限第一作者或主编,须注明“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资助字样等,统计表只统计此类成果。

四、考核材料报送要求

各教学单位请于2023年3月10前将参加考核的青年骨干教师纸质材料报送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成均楼A227北室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电子版材料发送OA邮箱。联系人:支晓兰;联系电话:68618593。

报送的材料包括:

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考核报告(附件2)河南省高等学校2019年度青年骨干教师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3)各一份。

2.培养期间取得项目相关的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成果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加封面、目录,外文论文、专著请同时报送论文摘要、论著前言或简介)单独装袋一份

3.考核汇报的PPT。

4.所有考核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附件:

1.2019年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考核人选名单

2.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考核报告

3.河南省高等学校2019年度青年骨干教师考核结果汇总表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32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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