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项目组:
2020年度校级教师发展研究项目进入结项阶段,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0年度校级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立项项目(见附件1)。
二、结项办法
(一)结项要求
1.项目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与教师发展实践相结合,产出具有参考价值的的教师发展研究成果。
2.重点、委托项目须提交一份与项目研究内容相一致的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8000字),并公开发表相关论文1篇以上。一般项目须提交一份与项目研究内容相一致的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5000字)。
3.研究成果发表时,须标明“洛阳师范学院教师发展中心2020年度教师发展研究项目(项目编号:××××)成果”字样,成果名称应与申请获批时相一致。
4.项目主持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于鉴定:
(1)专著类成果已正式出版;
(2)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
(3)成果获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奖励;
(4)研究咨询报告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被地(市)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或大型企事业单位采纳并取得实际效果;
(二)结项材料
1.《洛阳师范学院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结项申请书》(见附件2)。
2.项目研究报告。成果形式仅有研究报告的,须进行查重,且检测查重率符合要求(查重率<25%)。
3.相关佐证材料(查重报告、论文、专著、教材、文件制度、奖励证书及应用证明等)。论文、著作等参照学校科研成果统计要求提供相关页面扫描件,文件制度、应用证明等材料须由相关单位加盖公章后提供扫描件。
以上材料一律使用宋体四号字填写,只提供电子版。
(三)材料审核
教学单位负责组织对本单位结项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1.研究成果是否有政治性错误或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2.提交材料是否真实可靠。
3.项目主持人、成员、名称及预期成果是否与研究计划一致。
(四)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结项的项目进行评审。通过结项评审的项目,由学校公布评审结果并颁发结项证书。
(五)未按时结项的项目处理
1.如继续研究,项目主持人须填写《洛阳师范学院教师发展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见附件4),说明不能按时结项的原因,经审批同意,可延期一年结项。
2.逾期未提交延期结项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按撤项处理,项目主持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校级教师发展研究项目。
三、材料报送
1.项目主持人将结项材料存入文件夹(每个文件夹限装一个项目的材料,以教师姓名命名),交至所在教学单位。
2.教学单位审核无误后,填写《结项申请书》、《变更审批表》中“所在单位意见”及《洛阳师范学院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结项汇总表》(见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扫描整理汇总后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夹和邮件主题均为“XX学院(部)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结项材料”。
材料报送时间:2022年11月30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邮箱:jsfzzx@lynu.edu.cn
联系人:支晓兰 联系电话:15236129920
附件:
1.洛阳师范学院2020年度校级教师发展研究项目一览表
2.洛阳师范学院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结项申请书
3.洛阳师范学院教师发展研究研究项目结项汇总表
4.洛阳师范学院教师发展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