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教师专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2022年04月28日 09:36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新时代高校教师专业发展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教高〔2021〕310号)和《关于开展省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20〕263号),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帮助教师科学合理地制定专业发展目标,促进教师能力素养提升,现就制定教师专业发展规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填写《洛阳师范学院教师专业发展规划表》

各教学单位的专任教师结合本人受聘岗位,在认真自我分析的基础上制定本人的专业发展规划,填写《洛阳师范学院教师专业发展规划表》(见附件)。

二、各教学单位评议审定《洛阳师范学院教师专业发展规划表》

各教学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教师的专业发展规划进行评议审定,并在规划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教师发展中心备案。

三、有关要求

1.教师专业发展规划的制定是教师实现个人良好发展的基础保障,也是学校立足专业和队伍建设实际,提升教师素质和能力水平的有力抓手,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实施。

2.请各教学单位于2022年5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成均楼A112室),电子材料发至支晓兰OA。联系人:支晓兰   联系电话:68618593

附件:洛阳师范学院教师专业发展规划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