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年06月18日 16:34

 

各教学单位:

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河南省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1〕168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申报2021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

2.在教学一线工作,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学位、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3年以上讲师职称。

3.教学科研素质较高。在教学方面,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熟练运用现代教学方法和手段,系统讲授过1门以上学科专业核心课程,主持校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已取得一定数量的教学研究成果;在科研方面,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主持厅级以上科研项目,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或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果和成效,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有重要学术观点的论文、出版有较大影响的著作。

4.教学成果转化成效显著。拟开展的研究项目学术上具有先进性,理论研究成果具有创新性和较高的学术价值。项目具备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成果的优势,能以多种方式将科研成果融入专业课程的课堂教学、实践性教学环节和教材。

5.申报人必须为我校校级青年骨干教师获得者。

6.全省本科高校教学一线工作的专任教师。已获省级及以上青年骨干教师、教学名师、科技创新人才等重大人才项目资助者,不再纳入“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范围。

7.其它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2021版)执行。

二、申报材料要求

1.河南省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书(附件2)。(注:封面上的学科名称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一级学科填写)。

2.申请人支撑材料:学位证、任职资格证;论文、专著、获奖情况等代表性教学科研成果复印件;主持校级或参与省级以上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和厅级以上科研项目证明材料。

3.申请人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的证明材料。

请报送纸质材料、申报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每位申请人纸质材料装于一个档案袋中,并将《项目申请书》封面(复印件)粘贴在档案袋上。《申请书》和支撑材料各自装订成册,支撑材料需有目录页码。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三、材料报送时间

各教学单位请于6月28日上午10:00之前按上述要求将推荐材料报送教师发展中心(成均楼A112),电子版发送至教师发展中心张凡老师OA。

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凡联系电话:68618593

附件: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书

2.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汇总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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