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与采购办公室工作职责
招标与采购办公室是学校负责招标与采购管理工作的专门机构,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合署办公,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招投标法律法规,制定学校招标与采购工作规章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完善内部控制机制;
2.负责办理学校招标与采购项目的相关手续;
3.负责组织确定采购代理机构,办理委托事宜,配合做好招标与采购工作;
4.负责组织招标文件会审及有关信息的发布;
5.负责处理招标与采购活动中的质疑、投诉;
6.负责采购项目的资料整理及归档;
7.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招标与采购科工作职责
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招标与采购工作。
2.负责制定招标与采购项目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
3.负责审核、受理学校招标与采购项目立项申请、政府采购计划申报。
4.编制、审核学校集中采购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
5.负责学校集中采购项目的组织实施。
6.审核、发布招标与采购公告、中标或成交结果公告及其它信息。
7.负责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备案。
8.负责招标与采购项目质疑初审工作。
9.收集项目管理单位、使用单位对招标与采购项目结果的反馈意见及建议。
10.负责采购项目的资料整理及归档工作。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Copyright © 2021-2022 版权所有:洛阳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地址: 洛阳市伊滨区洛阳师范学院成均楼 邮编:471934
咨询电话:0379-68618151 Email:gzc@ly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