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

国有资产管理处职责

国有资产管理处是学校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制定学校国有资产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及相关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3.负责学校办公设备(家具除外)购置计划的立项审核;

4.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验收及帐目管理;

5.负责统筹做好学校国有资产的清查及产权登记、变更;

6.负责办理学校国有资产配置、处置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事项的审核、审批或报备手续;

7.负责办理学校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的论证、评估、变更等工作;

8.负责学校办公服务类项目购置的参数审核、项目验收及支付审核等工作;

9.负责并协助做好学校进口货物海关手续办理及年报;

10.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综合管理科职责

1.贯彻落实和执行学校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和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负责相关省级文件的OA流转和校级文件、通知等的传达。

3.负责本部门印章使用管理。

4.负责本部门会务、会议记录,党务政务公开等日常行政事务。

5.负责本部门网站维护及信息发布更新。

6.负责本部门年鉴编写,相关文件、总结及报告的起草。

7.负责本部门文档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8.负责学校进口货物的海关手续办理。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国有资产管理科职责

1.贯彻落实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校资产总帐的管理及资产相关报表的上报工作。

3.负责学校新增固定资产、低值耐用品的入帐审核工作。

4.负责学校资产信息系统的日常管理、更新及维护,做到帐帐、帐卡、帐物相符,保障资产安全,防止资产流失。

5.负责学校资产信息变更、调拨审核工作,提高资产利用率。

6.负责协调做好学校资产清查核实工作。

7.负责学校待报废资产信息的审核、上报和协调报废资产回收工作。

8.组织学校各部门资产管理员的培训,提高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设备管理科职责

1.贯彻执行和落实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校行政办公类设备等项目招标立项、合同签订、验收、付款及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3.负责学校行政办公类设备等网上商城采购审核、议价工作。

4.负责学校行政办公类设备等入帐审核、标签打印等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