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教育部教高司函【2015】34号文件要求,为不断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经研究,决定参加教育部举办的2015年下半年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校教〔2015〕105号)。具体安排如下:
1.凡是省级、校级精品课程、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省级教师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程负责人或课程建设组成员、省级青年骨干教师等,必须参加培训。培训经费从课程建设经费或资助经费中支出。
2.承担课程与所开课程相同或相近教学任务的在职教师,申请参加集中培训时,须经所在教学单位同意,培训经费由教学单位支出,教务处备案。
2.直播培训:参训教师在网络终端上直接参加视频培训和互动交流,教师自主选择参加培训,不受地点限制,培训后提供视频回放。
3.在线培训:包含各类教学培训,学习时间和地点不受限制,通过点播视频进行自主学习,并参加在线辅导和交流活动。教师在网培中心网站上注册报名参加培训。
4.网络公益讲座:安排在每周一至周四下午,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或相关高校设置主会场,学校可自设分会场组织收看,已参加培训的教师可登陆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网站直接收看。
5.混合式培训:是今年下半年新推出的一种培训模式,由参训教师先点播观看视频、自主学习,然后由主讲教师针对在线课程内容和教师提出的问题进行集中讲授和互动答疑,体现“先学习后交流”的翻转课堂理念,加强培训的针对性、提升参训的效果。
参加上述各类培训的教师需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网站上提前注册报名。培训的具体事项由网培中心另行通知,具体培训信息可在网培中心网站查询。
经教学单位推荐参加培训的教师,考评合格后可获得由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颁发的培训结业证书。对参训达到一定标准的教师,可获得教育司和教师工作司共同签发的“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培训证书”,具体标准参见网培中心发布的《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证书管理暂行办法》。
对参加培训并获得证书的教师,学校将其接受培训的经历,记入档案,并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的参考依据之一。
请各位老师认真阅读文件精神,积极报名参加培训。学院将根据报名教师及课程,向教务处推荐参加培训的教师。有意向的任课教师,请于9月23日以前报到国国际教育学院教务科(电话:3810、联系人:郭老师)。
6.2015年下半年教学单位推荐教师参加网络培训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