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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充2023-2025三年滚动项目库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11日 08:48     浏览量: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各类项目建设与管理工作,切实提升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坚持“紧日子保基本、调结构保战略”、“先谋事、再排钱”、“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基本要求,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2023-2025年财政规划及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精神,结合《洛阳师范学院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洛阳师范学院项目库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请各单位基于具体实际和发展规划,科学谋划并高质量申报2023-2025年学校滚动项目库项目。各单位规划上报的项目作为学校项目支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凡未规划上报的项目原则不予资金安排。具体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科学谋划,突出重点

项目单位和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应基于《洛阳师范学院“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各单位发展规划和实际项目需求,科学谋划2023、2024和2025年项目。已进入学校项目库且不需修改的储备项目不需要重新申报。

(二)充分调研,强化论证

项目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人员进行充分调研,明确项目建设场所和立项依据,确保项目建设具有较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项目建设内容明确,切实可行,一经批复即可实施。严控数据大屏、演示指挥系统等用户少、绩效低的电子政务项目建设。

(三)精准预算,注重绩效

项目单位要根据前期调研实际,选择与项目建设预期目标和效益吻合度高的资金预算及拟购置明细,确保拟购置明细符合项目所需,项目资金预算细化、可审核(可评估预算金额的合理性),确保预算合理、精准,避免将多年资金需求编入一年预算,严控印刷费、会议费、培训费。要合理确定绩效目标,科学设定三级绩效指标和指标值,绩效明确、可考核性强。

二、编制内容

编制内容包括七大类别:基础设施建设与提升类、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类、专业建设及教学改革类、实验室建设类、文献资源建设类、师资队伍建设类和经常性项目类。工资性支出、学生实习、招生工作、奖助学金、学生日常活动费用、单位基本运行经费、本校教职工各种劳务费、奖金、偿还债务(含支付欠款)、对外捐赠、支付罚款等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

项目分类及归口管理部门

序号

专项类别

主要内容

归口管理部门


1


基础设施

建设与完善

校园安防、消防设施建设

保卫处

房屋修缮和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存在安全隐患的教室、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体育馆等房屋建筑物修缮;地下管网综合设施改造完善;校园艺术演出场地修缮及相关设备购置;标志性建筑抢救性维修;电力增容及供暖锅炉改造等

后勤处

校园信息化综合性、系统性项目建设

信息化中心

基础设施新建项目及大型项目的装修,防雷设施建设等

基建处

校园文化景观建设

党委宣传部

2

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

各级各类重点学科建设

研究生处

重点科研计划、科研平台建设

科研管理处

3

专业建设及教学改革

专业建设、教材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平台建设以及各类教学改革项目建设

教务处

数字化教室建设

教务处

(信息化中心)

4

实验室建设

各类实验室、实验实训中心或基地建设或改造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

信息化实验室建设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

(信息化中心)

5

文献资源

建设

图书资料购置、文献资源数据库和图书信息系统建设

图书馆

6

师资队伍

建设

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应用型教师培养、教师国际化发展教师专业能力提升、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等

人事处

7

经常性项目

各单位为履行工作职能,完成工作任务,每个预算年度都需要发生的本表类别序号1-6以外的项目

财务处

  (业务归口部门

二、项目报送程序和时间安排

1.项目单位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包括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和项目单位分管项目建设副职在内至少3名组员的项目论证小组,进行详细论证,并高质量填报项目申报书、项目绩效目标表和项目申报汇总表,于7月30日前将项目申报书、绩效目标表和汇总表电子版按项目类别报送至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2.项目单位根据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意见修改项目申报材料,修改完善后,于8月5日前将1份纸质版项目申报汇总表(项目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3份纸质版项目申报书和绩效目标表(项目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报送至归口管理部门。

3.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包括发展规划处负责人、归口管理部门副职及主要业务人员在内至少5名组员的项目论证小组,对归口项目进行论证、评审和汇总,于8月15日前将评审通过的项目申报书、绩效目标表和汇总表电子版打包发送至1132527056@qq.com邮箱,同时报送1份纸质版项目申报汇总表(归口管理部门签字盖章)、2份纸质版申报书和绩效目标表(归口管理部门签字盖章)至发展规划处(成均楼A213室,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68618634)。

4.学校于8月20前组织专家对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提交的项目进行论证、评审,并提出最终修改意见。评审结果为不通过的项目,直接淘汰;提出修改意见的项目,项目单位要按照意见认真修改,按照要求重新提交。8月25日前,组织由学校领导参加的校级论证评审。

三、其他事项说明

1.上级主管部门评审通过但未于2022年划拨资金的项目以及学校项目库储备项目如需进行项目内容调整、预算金额调整或清除项目,请提交项目调整说明和更新后的项目材料,并由项目单位和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发展规划处。

如项目内容进行调整,拟购置核心设备不得调整,预算明细调整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25%,如拟购置核心设备改变或预算明细调整比例超过25%,需清除项目并按照新项目要求重新上报。

2.项目要由项目单位按拟建设年度(2023、2024、2025年)分年度报送。

3.学校后期将组织项目网上填报培训,具体时间再通知。

附件1:项目申报书

附件2:项目绩效目标表

附件3:项目申报汇总表

                                                                  发展规划处 财务处

                              2022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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