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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4日 10:29     浏览量:

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启动2021年目标管理考核工作,为确保考核工作有序开展,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考核对象

学校所有二级单位。

、考核依据

《洛阳师范学院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修订)》(洛师发﹝2019﹞37号)。

三、考核方式

目标管理考核实行分类、分项考核。教学单位考核由学校党委组织部、教务处、人事处、科研管理处、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等7个相关职能部门牵头组织考核管理服务部门考核由党委组织部和发展研究院牵头组织考核。

四、考核安排

1.自评自查

2021年12月13日—12月29日各单位对照《目标任务书》中的年度目标任务及2021年下半年补充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洛师发〔2021〕22号)认真总结本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撰写自评材料管理服务部门自评材料模板详见附件1)。

2.审核考评

2021年12月30日—2022年1月7日,牵头职能部门考核评定教学单位各单项成绩。党委组织部考核评定管理服务部门班子建设成绩发展研究院组织考核组考核评定管理服务部门工作业绩成绩。

3.结果汇总与发布

2022年1月8日—1月15日,目标管理考核办公室负责统计、核算各单位的综合成绩向学校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汇报考核结果,并报校长办公会和校党委会批准后,统一公布。

五、考核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认真学习考核文件,按照考核要求实事求是地填报自评材料、整理支撑材料,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各项材料。

2.各单位2021年12月29下午5:00将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的考核材料分别报送至牵头职能部门

3.各牵头职能部门于2022年1月7日下午5:00前将各单位的年度单项考核成绩报送至目标管理考核办公室(成均楼A213)。纸质版需经本单位领导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至发展研究院张冰洋OA邮箱。

附件1:管理服务部门自评材料模板.doc

附件2:管理服务部门工作完成情况材料报送要求.doc

                       目标管理考核办公室

                           202112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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