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法律援助中心举办“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活动
2017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四个宪法日。历经一个多星期的筹备,我校法律援助中心“12.4”宪法日宪法宣传活动在桃园生活广场正式拉开序幕。
广场上,法律援助中心的志愿者们热情洋溢地向老师和同学们宣讲宪法知识,吸引了大批学生和老师驻足倾听。除了现场讲解,志愿者们还别出心裁地设计了有奖竞答环节吸引大家参与其中。竞答现场,有的同学眉头紧蹙,若有所思,有的同学因为答对相关问题欢欣雀跃,还有的同学在仔细询问,一旁的志愿者则一一进行解答。参与竞答的同学们收获的不仅仅是小奖品,更学习到了相关的宪法知识。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规定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设定国家宪法日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此次活动是我校法律援助中心“12.4宪法日系列活动”的内容之一。“此次活动形式的创新非常有利于宣传宪法精神,看着同学们都在快乐的学习宪法知识,很是难得啊。”法学系主任张杰老师这样评价此次宣传活动。
文/图 赵诗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