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下午,我院法律大讲堂-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港)系列第四期讲座于模拟法庭举行。法学专业张如海老师担任主讲人,孙霞老师、邓长春老师应邀出席,15、16、17级法学专业学生参加讲座。洛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派工作人员旁听。
张如海老师的讲座以“我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商事制度创新”为主题,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自贸区商事法律制度创新的意义。作为自贸区制度创新的重要内容,商事制度创新可以有力地促进我国商事法律制度的发展与完善,间接带动营商环境的改善。第二,自贸区商事法律制度创新的原则。改革开放进行了将近四十年,今天的自贸区制度改革应该是在法治框架下进行的,而不应是于法无据的。其次,自贸区改革作为新时代改革“先行者”,应积极总结经验,形成可以推广、复制的发展经验。第三,我国自贸试验区商事法律制度创新的实践。目前我国在自贸试验区进行的商事法律制度创新主要集中在商事登记方面。张如海老师结合真实案例,详细分析了包括注册资本制度改革、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改革、企业登记的形式审查制度改革在内的六个重要方面的改革。同时,张老师以“证照改革”为例,浅析商事制度改革的不完善。
最后,孙霞老师和邓长春老师分别对此次讲座进行了点评和总结,解答了同学们的提问,使同学们对商事制度的改革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对民商法的学习也进一步深入。



文/陈建敏 图/李姬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