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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实录 | 洛阳市洛龙区纪委副书记王建红为龙门石窟街道基层党政干部作专题报告

日期:2019-12-15

12月15日上午,洛阳市洛龙区纪委副书记王建红在逸夫楼G5-202为龙门石窟街道基层党政干部作题为《切实以案为鉴,促进廉洁履职》专题报告。

王建红指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坚实基础,也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指出当前我国总体廉政建设仍存在水流不到头的“上热中温下冷”现象,剖析了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认识不足、行动迟缓、措施乏力、主动性和针对性差等问题,指出党员干部不廉政履职的四种形态,并要求基层党员干部按照《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履职若干规定》中的八个禁止和四十一个不准、中央八项规定等政策,对照规定和标准进行校正学习。紧接着,王建红通过分享“狄治民涉黑团伙案”,“苏占武纵容黑社会组织罪、受贿罪”等经典案例,讲述案件的基本案情和宣判结果,剖析案件本质,找出其背后深层原因,以警示并教育参训党员干部们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做人民合格的好干部。

本次专题授课警示了在场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不忘初心,警钟常鸣,勤政为民,廉洁奉公。要以案为鉴,时刻保持头脑清醒,不断强化底线思维。只有对党忠诚,才能站得稳,只有个人干净,才能过得硬,只有敢于担当,才能亮得了剑!


王建红作《切实以案为鉴,促进廉洁履职》专题报告

王建红专题报告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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