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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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合同履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03-20 [来源]: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防范法律风险,促进各项经济合同得到全面履行,经研究,法律事务中心将对我校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各单位以洛阳师范学院名义对外签订的所且正在执行的合同。

二、检查时间

3月20日—3月28日。

三、检查内容

各单位检查对外所签且正在执行的合同,重点上报不能履行、未按合同时间履行等履行异常的合同。本单位若未发现合同履行异常,需零报告。但如果合同承办单位或归口管理部门已经发现异常未及时全面报告,学校将追究各单位及负责人相应责任。

四、材料要求

各单位根据自己情况填写问题合同履行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一)和问题合同自查报告(见附件二)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问题合同的复印件。以上材料纸质版于3月28日(星期二)17:00前报送自至成均楼420法务科办公室,联系电话:0379-68618637。

法律事务中心

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