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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科
1.拟订学校法律事务管理的基本规章制度,审查学校章程和其他规章制度的合法性;
2.负责学校法律事务咨询、服务等工作;
3.参与学校重大决策的法律风险防控工作;
4.参与学校非经济合同的协商谈判、拟定及审查工作;
5.协调法律顾问参与学校重大合同的起草、会审、洽谈和签订,以及合同纠纷处理等工作;
6.协调法律顾问参与学校重要项目的谈判等工作,保障学校利益,参与涉法涉诉案件;
7.负责整理、归档学校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档案材料;
8.负责学校法律服务采购,包括法律服务项目招标、合同签订、续订等;
9.负责部门文秘、信息等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经济合同管理科
1.负责参与制定学校经济合同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经济合同管理规章实施、解释、修订等;
3.负责经济合同管理业务咨询;
4.负责组织经济合同管理相关的业务知识培训;
5.负责经济合同审核、登记、统计、验收、扫描、归档等;
6.负责协调学校其他有关部门处置特殊经济合同等工作;
7.负责审核制定相关合同范本;
8.负责经济合同管理的信息化建设;
9.负责洛阳师范学院经济合同专用章的管理使用;
10.负责党建相关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服务科
1.负责社会服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
2.负责学校各类社会服务项目的管理,包括指导拟定合同、审批项目预算、到账分配和结项管理等;
3.负责学校社会服务相关数据的统计上报;
4.负责学校非学历教育的统筹协调和规范管理,拟订非学历教育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
5.对非学历教育的招生简介、广告宣传等进行审核;
6.对非学历教育合同事务进行管理;
7.对非学历教育办学进行过程指导、质量监督和结项管理;
8.审核发放非学历教育证书;
9.负责组织协调开展各类校地行企社会合作与服务;
10.负责部门行政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