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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岗位职责及机构设置

发布作者: |  发布时间:2022-09-01 15:19:24 |  访问量: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现设处长、副处长两个处级管理岗位,五个科级管理岗位: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研究生培养科、研究生学位管理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科建设管理科,另设研究生教育督导组。各岗位工作职责下:

一、处长:苏小燕

联系电话:0379-68618082

全面主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工作

二、副处长:谭勇刚

联系电话:0379-68618083

协助做好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各项工作,负责研究生处日常事物管理、接待、信访、党风廉政建设,分管研究生培养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协助做好学科建设和协同创新工作。

三、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9-68618231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党委决定,制定、落实研究生教育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指导研究生培养单位实施研究生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抓好全校研究生思想政治引领,着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2.负责研究生评先评优、违纪处理、学生入学报到、医疗保险、学生证办理、请销假等各项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3.负责研究生奖助贷体系建设,做好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发放归档、研究生“三助一辅”、特困学生资助等工作;

4.负责校研究生会的组织建设和学生骨干队伍培养,指导校研究生会日常工作;

5.组织研究生开展学术科技活动和校园文体活动,丰富研究生校园文化生活,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

6.负责拟定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要点、年度工作总结及有关文件的起草、上报等工作;

7.负责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日常会议管理,及工作例会,部(处)长办公会会议记录工作,会议决议整理工作;

8.负责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收、发、接、转公文、通知、归档等工作;

9.负责报刊征订、工会会费收缴、日常考勤、工作月报、值班安排等日常工作;

10.负责妥善、安全保管部门印章,并按规定管理使用;

11.做好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固定资产采购、管理工作;

12.完成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研究生学位管理科:

联系电话:0379-68618084

1.负责安排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中期考核、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外审、论文答辩等工作;做好优秀硕士毕业论文评选推荐、学位论文抽检等工作;

2.负责受理申请硕士学位答辩的资格审核及有关管理工作,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相关硕士学位事务;办理及颁发学位证书工作;学位授予信息年报工作;

3.做好硕士研究生的学位信息审核、上报及学位证书的打印、发放工作;

4.负责导师遴选、培训与考核工作;

5.负责组织硕士学位点申报、建设与管理、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和专项评估等工作;

6.负责积极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优质高效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毕业生源信息的收集及报送,就业信息的录入及就业报到证的办理和派遣;及时掌握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综合评价,保障就业反馈渠道畅通;

7.完成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研究生培养科:

联系电话:0379-68618084

1.负责编制或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组织制(修)订培养工作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研究生教务、考务、学籍(含休学、复学、退学)管理、教学工作量审核工作;

3.负责研究生创新培养基地、实习实践基地建设与管理;组织培养学院安排研究生教育见习、教育实习工作;

4.负责研究生培养质量监控、教育教学评估等工作;

5.负责研究生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教学研究工作;

6.组织开展教育类研究生教师职业能力认证工作;组织研究生参加各类比赛;组织研究生参加四六级考试、普通话等级考试;组织开展研究生卓越教师论坛;

7.做好研究生毕业、结业、肄业等审核、上报工作及毕业证书的打印、发放工作;

8.组织教育改革项目(研究生教育)、研究生教育改革与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研究生课程案例库项目、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等各类项目的申报、评审和结项;

9.负责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

10.完成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学科建设管理科:

联系电话:0379-68618235

1.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学校学科建设规划,组织落实学校学科发展战略目标;负责制定校内学科建设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组织执行;

2.负责组织国家级、省级和校级等各类学科的申报、建设、管理、验收等工作;

3.负责各级各类学科建设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的组织申报、论证、立项、检查、验收等工作;

4.负责组织开展学科水平评估工作;

5.负责做好学科建设经费的使用与管理工作;

6.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学科建设的服务工作,组织和协调各院系的学科规划与建设工作;

7.完成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9-68618231

1.招生工作:熟悉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方面的方针、政策,根据核定的我校分学科、专业的招生方案,拟定招生计划,编印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并及时上报;做好招生宣传、咨询等工作;做好考生报名、报考资格审查及准考工作;做好专业考试试卷的命题、印刷、保密及寄发等工作;做好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监考、阅卷等考务工作;做好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发放录取通知书、接转考生档案并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拟录取名单以及有关录取情况统计表;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接受考生的申诉,处理招生中的遗留问题;做好招生文件、资料、历年试卷的立卷、汇编、归档和移交工作;做好与省教育考试院以及兄弟院校研究生处(院)的沟通交流工作;

2.做好学生档案日常管理工作;

3.完成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研究生教育督导岗:

联系电话:0379-68618083

工作职责:

1.对研究生教育的各个环节进行日常检查,并在此基础上提出问题和改进建议;对研究生课程教学、见习实习、学位论文等培养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和总结。

2.检查督导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研究生培养档案、教学文件资料档案建立及归档情况。

3.对研究生导师年度培训、考核等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反馈检查结果、提出建议;参与新导师的遴选与新生入学教育工作。

4.参与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的调研、论证及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评估。

5.定期参加教育督导会议,汇集、分析各种教学及管理信息,汇总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值得推广的经验,并跟进其整改情况和推广情况,并向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和学校提交督导报告。

6.参与学校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委托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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