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恒
行政职务:文学院院长,洛阳市政协委员。
学位:南京大学博士
职称:教授,硕士生导师。
学术头衔:“戏剧影视文学”省级一流本科专业负责人,先后获中原千人青年拔尖人才、河南省首批青年文化英才、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等省级荣誉称号。
个人简历:主要从事戏剧史论、戏曲创作及演出评论、河南戏曲音像资源整理与研究工作。近年来主持完成国家社科规划项目、河南省社科规划项目、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项目、河南省青年骨干教师项目等各1项,参与完成国家社科重点项目2项、一般项目5项。主持完成戏曲文化相关企业委托课题2项,资助经费80万元。在《光明日报》《戏曲艺术》《中华戏曲》《艺术百家》《齐鲁学刊》等CSSCI及北大核心期刊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20余篇。 获河南省社科成果奖三等奖,河南省高校人文社科成果奖特等奖。主讲《20世纪中国戏剧史》《戏剧影视艺术概论》《中国戏剧史》《洛阳“非遗”生态调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