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委托单位验收,我院以下项目达到结项要求,准予结项,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 2025年11月12日— 2025年11 月 18日。(公示一周时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文学院刘恒院长、张方方书记反映,联系电话0379-68618258。2025 年 11月 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