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印发《洛阳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的通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5年64号文件)等有关文件要求,经学生本人自愿申请,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年级、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审核,现将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拟认定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5年9月12日至9月18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可以实名向辅导员反映。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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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