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师范学院2022年校内师范类专业认证专家进校考查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05日 15:50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教师〔2017〕13号)精神,按照《洛阳师范学院2022年校内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方案》部署安排,我校数学与应用数学、化学、历史学三个专业将于2022年11月28日至11月30日接受我校校内师范类专业认证(中学教育第二级)专家进校考查。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强”的工作原则,构建自我发展、自我监控、自我评价、自我改进的质量保障机制,深入推进师范类专业内涵建设,构建“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升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积极推进特色鲜明的地方高水平师范大学建设。

二、组织机构

(一)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郭改英郭海明

副组长:宋文献赵海彦

成员:李柯索秋平赵志国 赵冬生 吴瑶

曹嘉 黄群立 刁鸿安黄伟 周 震

彭枫贾国庆杨庆兴 李正学 董顺波

史明艳 陆志国 晋银峰 苏小燕

工作职责:

1.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专业认证工作;

2.审定专家进校考查工作方案;

3.研究解决专业认证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二)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认证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学评估与质量监控中心。

主任:苏小燕

副主任:赵虹元

成员:陈效萱白淑娟李毅

工作职责:

1.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和决议,统筹专业认证工作;

2.制定专业认证相关文件,细化工作安排,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协调解决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制定认证专家进校考查工作方案;

4.指导整理、汇总专业认证工作相关材料;

5.发布专业认证工作信息,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6.做好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的其他工作。

(三)校内认证专业所在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化学、历史学三个专业参加2022年校内师范类专业认证,数学科学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历史文化学院负责相关专业认证工作。

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动员师生参与专业认证工作,推进教风、学风和校园文化建设;

2.负责向教师、学生介绍专业认证工作的基本情况,做好宣传动员、培训工作;

3.负责专家组秘书和专家联络员的配备(为每个专家组安排一名秘书,为每位专家安排一名联络员);

4.负责专业自评报告、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专家案头材料、支撑材料等的准备和解答工作;

5.负责专家调阅材料的抽调和送达;

6.负责专家听课、座谈访谈、查阅资料等的组织、安排和配合;

7.负责各专家组意见反馈会的组织协调。

三、工作流程

(一)指令下达流程

1.专家组下达指令。

2.专家组秘书汇总指令。

3.指令传达至认证办公室及各相关单位。

(二)校内认证工作流程

1.自评材料及调阅材料目录提交

总 负 责:数学科学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历史文化学院、教学评估与质量监控中心

时 间:11月23日前

工作内容:专业提交自评报告和附件材料,以及调阅材料目录(具体要求详见附件4)。

2.根据专家要求提交材料并作准备

总 负 责:数学科学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历史文化学院

时 间:11月23日-29日

工作内容:一是针对专家组提出的问题提交说明材料;二是协调好相关的材料、人员、视频会议、听课看课等视频链接及调试工作,并按照专家组的要求将拟调阅资料(包括各类电子文档、视频资料等)上传至专用邮箱、网盘或通过其他方式发送至专家组秘书;三是根据专家组提出的要求开展线上听课看课等考查活动。

3.专家组分专业开展考查

总 负 责:数学科学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历史文化学院

时 间:11月28日-11月30日

工作内容:听课看课,查阅教学资料、管理文件、学生学习成果等,教师、在校生、毕业生、用人单位座谈会等。

4.专家意见反馈会

总 负 责:数学科学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历史文化学院

时间:12月1日上午

工作内容:各学院各自负责会议组织(教学评估与质量监控中心人员参会);收集专家反馈意见等。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是对学校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估和检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认证工作的安排部署,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被认证专业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自评报告撰写指导书(试行)》《河南省教育评估中心师范类专业认证在线(线上线下相结合)考查工作指南(试行)》(见附件)等文件要求做好相关准备,配合专家组工作。

(二)落实责任

各学院要按照学校工作方案的安排,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并明确具体负责人,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成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严格纪律

严格遵守认证工作各项纪律要求,实事求是,保证自评报告、附件材料、专家组抽调材料等各类认证材料的真实性,坚决杜绝材料弄虚作假。

(四)畅通信息

专业认证期间,相关人员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通,确保联系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