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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预科生入学须知

2018-06-15 17:13:10   来源:   浏览次数:


亲爱的新同学:

洛阳师范学院全体师生员工热忱欢迎您的加入!为了让您顺利到校报到,现将入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持《预科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到洛阳师范学院报到,勿提前或延后;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同意超过两周不报到的,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二、报到时须交验身份证、文化课准考证。准考证丢失者,应在报到前到地市级招办补办。

三、收费:

1、培养费:20000元/生。

2、住宿费:800元/生·学年。

3、教材费:预收第一学年教材费约600元。

4、医疗保险费:学生应当参加洛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保费自理,享受洛阳市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5、体检费:按照有关规定,新生报到后,需要进行体检复查,凡入学体检复查情况与学生本人档案中体检表情况严重不符者,取消入学资格。体检由本校卫生所统一组织,费用自理。

6、电子信息照片采集费:学生信息实行计算机数据库管理,新生入校时学校将统一组织电子信息采集(数码照相,学生不再交纸质照片),费用自理。

四、住宿就餐服务:学校的学生公寓实行标准化管理,学校通过河南省纤维检验局指定厂家在校内设点提供质优价廉的卧具及生活用品,包括:被子、褥子、被罩、床单、枕巾、枕套、枕芯、蚊帐、脸盆、暖水瓶、竹凉席等。可自主选购。也可自带被褥,但需在入住前到公寓值班室登记,以备质监部门抽查,自带被褥尺寸要求如下:被子为2.05m×1.50m,褥子为1.90m×0.9m。学校食堂提供餐具,高温洗消,干净卫生,免费使用。

五、缴费实行银行代扣代缴。学校为每一位新生办理一张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学生应在报到前七日内把现金足额(包括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存入银行卡中,学校实行统一代扣代缴,学生报到时在录取院系领取缴费收据。原则上不接受现金缴费,银行卡的具体使用方法见用卡须知。

六、根据河南省公安厅通知,本省新生入学一律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录取新生属农业户口的,凭录取通知书和户籍管理部门要求的有关证件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就地农转非手续。外省考生如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者,其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字样一致,出生日期必须与身份证编码和录取审批表相符,迁往地址:洛阳师范学院。

七、党员、团员均应转移组织关系。本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或省管高校党委组织部开至“洛阳师范学院党委组织部”,外省(市)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开至“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及本人携带的党员档案在报到时须亲自交至洛阳师院党委组织部。团员报到时须交验团员证和基层团委密封的团员档案。

八、凭预科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到县(区)招办领取纸质档案,报到时交到洛阳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河南省预科培训基地)。

九、报到时,文科学生需带高中三年的历史、地理、政治教材;理科学生需带高中三年的物理、化学教材。

十、新生来校路费自理,按规定持《录取通知书》可购买半价火车票。

学校地址:河南省洛阳市龙门路71号。

到校路线:报到期间,我校在洛阳火车站(不包括东站)设有新生接待站(早8点至晚8点)。其它时间可乘81、55路公共汽车到“师范学院”站下车即到。

十一、联系电话

招生就业处:0379-65526004、65526081、65515004

继续教育学院(预科基地):0379-65526108 65516836

洛阳师范学院

2009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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