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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师范学院2016年高等职业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2018-06-19 14:38:49   来源:   浏览次数:


洛阳师范学院2016年高等职业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学校概况:洛阳师范学院是一所省属普通高等师范本科院校,位于千年帝都、牡丹花城——洛阳。学校北依洛河,碧水东流,杨柳堆烟,流传着洛神宓妃的美丽传说;南望关林和世界文化遗产龙门石窟,泱泱万佛,蜚誉寰中,绽放着世界文化遗产的璀璨光芒。

洛阳师范学院创建于1916年,历经洛阳师范专科学校、洛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诸阶段,2000年升格为本科院校。2011年,获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近年来,学校获得“河南省文明单位”、“河南省文明标兵学校”、“河南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管理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学校有21个学院,4个公共教研部,61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28000余人。学校现有安乐、伊滨两个校区,安乐校区占地1000余亩,伊滨校区规划用地2850亩。图书馆藏书200余万册。在近百年的办学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和较为雄厚的办学实力,形成了师范教育和非师范教育并存、特色鲜明、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

洛阳师范学院欢迎您的加盟!

招生考试办法:

一、报名条件:

已参加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含参加中职生“对口升学”报名)的考生。同时,按照我校与洛阳市政府签订的联合培养协议,报名考生必须和洛阳市下属县(区)、市教育主管部门签订协议书,且承诺毕业后在协议中规定的工作地点从事小学教学工作不少于五年。

二、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三、 招生专业、计划及学费标准:

专 业:语文教育

学 制:三年

计划招生:150人(具体招生计划以省招办公布为准)

四、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统一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2016年3月22日9时至27日18时,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填报时选择我校语文教育专业。

填报志愿网址: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

(二)信息确认、签订协议及准考证领取:

信息确认时间:2016年4月8日9:30—16:30

现场确认地点:洛阳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具体地点和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现场信息确认所需材料: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洛阳师范学院2016年高职单招报名信息登记表》(见附件)。

五、考试办法及时间

考核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考核由文化基础综合考核和职业能力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组成。

(一)考核科目及办法:

文化基础综合考核科目:语文、数学、英语,一份试卷,总分150分(三个科目各占50分), 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职业能力综合素质考核主要内容:形体仪表、汉字硬笔书写、语言表达、特长展示,分数50分,考试时间为每人5分钟。

(二)考试时间:

文化基础综合:2016年4月10日9:30—11:30

职业综合素质测试:2016年4月10-11日(具体时间以公告为准)

六、录取原则:

(一)所有报考学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合格后,按照文化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文化总分相同,按文化分的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不限单科成绩。音乐、美术、体育等方面有特长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校高职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在我校招生网公示5日,经公示后确定的录取名单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南省2016年普通高考、也不得被其它高校录取,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专业;未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南省2016年普通高考。

(三)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办法:凡符合《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中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者: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2.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具有以上条件之一,且本人已经参加2016年高考报名的考生可向我校提出免试入学申请,经我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审批,省教育厅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免试入学手续。

免试入学手续办理截至时间:2016年4月1日

免试入学手续办理地点:洛阳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招生科(洛阳市伊滨区吉庆路6号洛阳师范学院敦行楼108室)

七、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65元/人。

八、培养费用:

签订协议且拟录取考生的学费、住宿费以及培养费用均由洛阳市承担。

学校建立有完整的学生资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洛师勤学奖学金以及社会奖助学金等;为家庭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等。

九、特别声明: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市)招生政策进行招生考试和录取,未委托任何单位、社会中介机构和个人参与我校招生宣传及录取工作,也不向考生收取除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之外的任何费用,从未以学校及个人名义在校外开设“预科班”、“培训中心”,也从未招收任何形式的“跟班附读生”。希望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我校将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各类与我校招生相关的诈骗及违法活动。

学校地址:洛阳市伊滨区吉庆路6号

网址:http://www.lynu.edu.cn

联系电话:招生就业处:0379-68618104

教 务 处:0379-68618075

教育科学学院:0379-68618381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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